2019年7月24日 星期三

【課堂筆記】107學年度 中國思想史 上古文化傳統、西周至東周、先秦儒家

  把之前在噗浪上寫的思想史筆記整理成一篇了,這樣以後比較好找,也比較好讀。


【上古文化傳統】
  雖然課本是從孔子開始講起,但老師上課的時候先從中國上古的文化傳統開始講。這裡的「上古」大概是殷商到西周吧?老師沒有講得很清楚。這是因為文獻往往「托古」--刻意把時間拉到「很久很久以前」來強調其正當性。
  在上古時期,中原民族的宗教是「民神雜揉」的情況。所為「民神雜揉」即是指沒有固定的巫史、祭祀人員,各家、各戶乃至個人可以隨意和上天溝通、問事,求出來的結果也是自由解釋,連解籤人都不用((幹
  從現在的觀點來看,或許會認為「沒有宗教人員」就「沒有階級壟斷」的問題,但在先秦時期卻不是這樣,這種「民神雜揉」的情形反而造成了一些社會問題:
  首先是神權的約束力不夠,「發誓」這件事變得很隨便,而且完全沒有效力。今天A和B發誓說「我明天一定還錢,如果沒還神就會處罰我!」,結果隔天沒還錢卻說:「我後來又問了一下神,他說不還也沒關係,他不想處罰我。」而這便使得社會秩序不夠穩固。
  再來則是人們沉迷於求神,而忘記好好生活努力過日子。比較好懂得例子的話,就像是不努力工作討生活,都在求神從天上降下午餐。
為了解決這樣的社會問題,就有人/集團出來改革宗教制度了。在古代文獻中說是顓頊「命南正重司天,火正黎司地」--顓頊命令重黎氏來管理祭天的事物和祭祀的巫史系統,這個改革我們稱為「絕地天通」,白話的意思是「杜絕百姓隨便與天(神)往來」。然而,正如前述所提及,上古文獻往往脫古,而且與神話有密切關聯,顓頊和重、黎是否真有其人,直到今日都難以確認。更何況社會制度改革難以一下子完成,聲稱有特定的個人或集團僅僅是「命令」或「設立規範」就能一下子改變社會慣習,多少與常理相悖。因此一般認為顓頊進行宗教改革一事,應是文獻托古而來的說法。在此前提下,學者們又進一步考證「絕地天通」實際上發生的時間,並認為這種教制度化的轉變,應該是發生在西周初年左右

  時間來到西周建立之後,實際情況和我們在歷史課本中看見以周人為主體、商人幾乎消音的情況有極大的不同。被周人統治的商人並不是一下子就歸順服從了,兩個族群之間還有各種衝突。商人後來甚至和楚人聯盟,整個文化往南方發展。進而形成以周人為主的北方文化,和以楚、殷為主的南方文化。這是先秦時期兩大文化圈的情況。
  既然繼承的文化傳統不同,兩者所展現的思想特色也大相逕庭。
  南方文化承接著絕地天通前的殷商文化,加上南方地理環境的富庶,形成了神權觀濃厚、流行放浪生涯,文藝也頗具玄趣等等的特色,這點從後來的楚辭可以見得。而在思想方面,這種文化下發展出來的就是道家思想,包含老莊、楊朱,農家的許行也是在南方文化下發展出來的。
  北方文化則接續著周人的風格,加上地理資源相對匱乏,形成了重視人事、規範、秩序,講究踏實、性格嚴肅,而且重視政治實效的文化。思想方面發展出來的就是鄒魯派的儒家(孔孟);齊派強調富國強兵的管仲、晏嬰,以及以陰陽術為主的鄒衍;秦晉派的法家(源於三晉而盛於秦)如深不害、商鞅、韓非等;宋鄭派(中原派)的墨家、名家。

【從西周到東周】
  承接上古文化傳統(殷商到周初),西周到孔子之前的思想文化大概有幾個特色和轉向。這些特色和轉向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後來諸子百家的理論。

  首先是關於周朝建立的「正當性」問題。殷商時期的君權是來自神所授予,但周是討伐商所得到政權的,於是周人面臨了一個問題--要怎麼證明政權的正當性?
  為了回應這個問題,周初思想便從「君權神授」的觀念轉向了「天命靡常」。「天命靡常」的觀點認為,神/天並不是獨愛一家一姓,而是會改變他的心意的。周人主張,周之所以能取代商,就是因為天改變了他的心意,把統治權交給了周。
  那麼,為什麼天會改變他的心意,把統治權從殷商轉移到周呢?周人認為這是「德」的緣故--天給予統治權並不是隨意的,而是給予有德者;商紂暴虐無道,而武王有德,故能得天命。反過來說,哪天周朝不施德政,就會失去天命。這就是天命靡常下所產生的「敬德」思想。

  於是第二個問題產生了:要怎麼知道自己行的是德政?要怎麼知道天命還在自己身上?
  周人認為,是不是德政可以從「民意」得知,所以民意和天意緊緊結合--「天聽自我民聽」。這便形成了天命靡常思想下的第二個特色:「民本」。
  至此,天、政權、道德三者便被連結在一起了。

  這種思想觀點也影響到了宗教。在宗教方面,這時的稱神從「帝(上帝)」轉向「天」,而天的意涵其實遠超過上帝。也就是「上帝」的人格性開始削弱,轉向有固定規律、法則可依循的天。這個天所依循的法則又與主政者的「德」密切相關,宗教反而開始推動政治社會的道德意識。

  西周時期的經典,則提供了不同面向的思想文化養分。不僅是延續「天命靡常」的觀點,也質疑「天」的原則、「德」的原則等等,這些繼承與反思,都成為諸子百家發展思想養分。像是《詩經》當中的詩篇,開始有懷疑「天好德」的意思,質疑天真的偏愛有德者嗎?為什麼百姓的生活還是這麼苦呢?《尚書》的紀錄則肯定人具有道德意識、道德自覺,能夠有自主的道德判斷,也與一切依照天意的傳統開始分離。到了《左傳》,又更進一步地肯定革命、肯定以民為本的觀念,認為上位者若暴虐無道,百姓當然可以推翻上位者。

  到了東周時,隨著政治情況的改變,思想上的核心問題也再次轉向,從「政權正當性」轉向「安頓生命」。
  東周時期周天子的約束力下降,體現在政治制度上的便是「周文疲弊」--禮樂制度不再能穩定社會,而動盪的社會中,人心也同樣不安。面對動盪不安的社會,人們開始尋求能夠安頓自己生命的方法。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,諸子百家開始提出各種理論、方法,試圖回應對安頓生命的渴望。換言之,諸子思想中最核心的問題其實就是「如何安頓生命/社會?」。

【儒家:孔子】

  孔子認為,安頓生命的需求,必須從政治社會層面上著手。他主張君王應該要能行王道與禮治,以「禮」作為統治社會的基礎,藉此達到實踐王道的目標。

  要行禮治,首先必須從「正名」開始。所謂「正名」,並不是給予正確的名稱而已,而是「理清楚每個人的權力、權利與義務」,並藉由確立權力、權利、義務關係,來讓人們行事有所依據。倘若每個人都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麼、不能做什麼,那接下來才有辦法談「要如何實踐」的問題;如果連自己的權力、權利義務關係都搞不清楚,那根本還沒辦法回應實踐的問題。
  「正名」之後才是「以禮經世」。那麼,什麼是「禮」?
孔子的禮有兩層意涵,一層是實際的禮儀制度,另一層面則是道德精神。孔子認為以禮經世的禮,是以「道德精神」去教化人民,讓人民把這套道德精神內化成自己的,並創造出以互信為基礎的社會。「禮」不同於「法」,不是外在要求,而是內在、自發的道德責任感。然而,這並不意味著儒家完全排斥法、主張不可以有刑罰。事實上,儒家只是認為禮(道德教化)優先於刑罰,先盡力創造出互信的社會,不足的部分才用刑罰去彌補。

  正名而後行禮,這是政治社會層面的理想;而下到個人層面,孔子也同樣以「禮」為基礎,發展出一套能夠安頓生命的理論。
就個人層面來說,孔子仍然認為人應當依禮行事,但這個禮詳盡的禮儀制度,而是指道德精神上的禮。因此,孔子所說的「依禮行事」並不是僵化不可更動的,它可能會因時空事物的不同或限制,而有所修正或通融。但是這種通融或修正並不是完全沒有限制。對於修正、通融的範疇,孔子提出了「義」作為依據。
  孔子認為「義」是禮的根本,是「道德上的應然」,因此行禮(儀式)的時候,必須以義(道德應然)作為準則,不可以為求方便、利益,而違背義(道德應然);反過來說,如果不違背義,那麼稍微通融一下、不那麼按照儀式或規定來做也是可以的。就好比身體健康的老年人批判受傷的年輕人不願意讓坐,這位年輕人並沒有違背「義」,那麼,不讓座即使有違一般「敬老」的社會慣習,也是能通融、允許的;反過來說,老年人明知年輕人受傷,卻以社會慣習要求年輕人讓座,而無視年輕人的痛苦,那麼這種要求即使符合禮儀制度,也不能稱作是符合「義」的態度。

孔子認為,當一個人能夠努力地去實踐「義」(道德應然)時,他便是在「仁」的道路上了。所謂「仁」,是指實踐道德的歷程--換句話說,仁就是一個人對外物有所感知,因為他的道德判斷,產生了安心或不安心的感受,最終努力去改變自己的行為,回到安心的狀態,這個歷程就稱之為「仁」。因為仁是實踐道德應然的歷程,所以「仁」也被視為是儒家全德的總稱,一個人必須要終生都走在實踐仁的道路上,才能被視為仁者、聖人。

  「一生都必須實踐道德應然」這樣的態度似乎太嚴厲,也太不切實際。畢竟人的行為會受到外物的限制,有很多時候不是「不想」去做對的事,而是因為種種限制而「沒辦法」做對的事--事實上,孔子也正是面臨著這樣的困境,因此,他提出了「義命論」來解釋在這種困境之下,人應如何自處、如何安頓生命。
  孔子認為,所謂的「命」分成兩種:一種是「命令義之命」,這是來自道德的命令,是我們應該去實踐的道德規範;另一種則是「命定義之命」,是來自客觀世界的限制,因為有這樣的限制,所以我們會有無法實踐道德應然的時候。對於命令義之命(來自道德應然的命令),我們應該順從、努力實踐它。但對於命定義之命(客觀世界的限制),孔子認為只要知道、接受,並且安於這種限制就好。
當我們面對世界,會有應該去實踐的道德應然,我們應該努力實踐它;但當我們發現(知道限制)客觀世界存在著某些限制,造成我們無法實踐道德時,就盡力之後接受它(接受限制),不需要感到不安,因為已經盡力了,所以能夠安於這種沒有無法實踐的情境。這就好比我們走在路上,正好撞見一棟房屋發生火災,就道德應然而言,我們或許該衝進去拯救屋內的人;然而就客觀條件而言,沒有消防裝備、知識的一般人進去無異送死。兩者權衡之下,打119報案或許就是我們所能做的最大努力。那麼,我們就不需要為了「沒有救到人」或是「沒有多幫上一點忙」而感到灰心喪志,反而該肯定自己已經盡了最大努力,然後將愧疚感放下。

【儒家:從孔子到孟子】
  從孔子到孟子之間,因為文獻的缺漏,先前學術研究一直沒有辦法釐清這段期間的儒家發展。但1993年出土的郭店竹簡,還有1994年從香港古董市場流出、後由上海博物館保存的上海博物館竹簡(簡稱上博簡),就正好補充了這段時間的儒家發展脈絡。
這兩堆出土文獻裡的儒家思想可以分成兩個流派:一個是以公孫尼子、世子為主的〈性自命出〉;另一個則是曾子、子思的〈緇衣〉、〈五行〉、〈魯穆公問子思〉,而曾子、子思則與《大學》、《中庸》有密切關係--經過文獻考證,一般都同意〈緇衣〉、〈五行〉、《中庸》大概是子思寫的。

  下面就分〈性自命出〉和《中庸》兩派來講。

  〈性自命出〉和後來的儒家發展差異比較大,這篇文中提到「性自命出,命自天降,道始於情,情生於性。」形成了「天==>命==>性==>情==>道」的次序。而「道始於情」更是強調情對於道德實踐的影響,這點和《中庸》一派、甚至是程朱理學強調的節制情欲的路線完全不同。
〈性自命出〉認為一切喜怒哀悲都是「情」,情會受到外物引發,這個外物當然包含「禮樂」,所以〈性自命出〉強調禮樂引發人的情感,進而達到教化的功能,因此由「情」出發,可以達到「道(道德實踐)」。

  幾乎是與〈性自命出〉一派相對而行,《中庸》一派主張「天命之謂性,率性之謂道,天道之謂教。」
天命就是「性」,是人皆有之,具有主宰性、必然性的道德價值根源。而修德的就是由「至誠」開始,主動承認、承擔道德價值、道德責任,這就是「盡性(將自己的性發展至極致)」,這種「盡性」的功夫就是「人道」--即實踐仁、義、禮、智四行。
  所謂的「聖人」,就是達到「盡性」的境界,實踐仁義禮智四行,並將四行內化到自己的生命中,達到五行的境界(仁義禮智聖)。換言之,聖是盡性實踐、與天地參的境界,像是經典中說的「孔顏樂處」、「從心所欲而不踰矩」的境界。
對於社會實踐層面,〈五行〉(《中庸》一派)則是強調「六德」,也就是我們常聽見的「夫夫、婦婦、父父、子子、君君、臣臣」的人倫道德、人倫關係。

  從此我們可以發現,〈性自命出〉和《中庸》的思想差異:「道始於情」或是「率性為道」--是情感經過禮樂誘發後,才能達到道德實踐?或是人天生就有道德價值的根源,只是有待後天發展呢?

【儒家:孟子】

一、性善論與修養功夫
  相對於〈性自命出〉後來逐漸沒落,《中庸》一派則由孟子繼承下去,發展出了以性善為根本的道德觀。
在孟子之前,對於「性」的本質其實沒有太多說明;而到了孟子,則從與告子辯論當中,開始發展出對「性」本質的解釋。
  告子將性視為是人與動物皆有的自然本能,也就是所謂的「食色,性也」;而孟子則反擊他的說法,認為他人和動物有所不同,所以談到「性」的內涵時,應該把焦點放在人和動物相異的部分,而這個相異的部分,就是人具有「道德自覺心」--人有分辨善惡的能力,因而才有為善的能力。
  換言之,孟子所說的「性善」,並不是就行為表現或結果而言,而是在先驗的層次上,主張人有辨善惡的能力,有此能力才能有為善的可能;如果沒有辨善惡的能力,那麼無論後天如何教化,都不會有行善的行為。

  孟子認為,這個「辨善惡」的能力,其內涵就是「四端」--惻隱、羞惡、恭敬、是非。這四端人皆有之,但有沒有發展成為仁義禮智的道德行為,就受到後天教育很大的影響了。因此孟子思想也有很大一部分,就在談這個「後天修養」要如何達成。
  孟子的修養功夫,分成積極面和消極面。積極面來說就是「養氣」;消極面來說就是「寡欲」。

  所謂「氣」,是自然生命理性化的過程,使人能夠有實踐的可能。前面提到的「四端」是人皆有之,而把這些人皆有之的抽象事物,轉化成實際要如何行動、實際可以如何行動的行為,就是氣。但這種實際行動的歷程是需要學習訓練的,所以才說要「養氣」。
  就好比我們看到line群裡的假消息、謠言,可能知道他是錯的,也會感覺到「這樣好像不好,我應該反駁」,但實際上有沒有落實行動,就是「氣」有沒有發揮功效的層次了。如果平時有養氣,可能就會在面對道德情境下,有勇氣去做自己認為對的事;但如果氣不足,就沒有勇氣去面對、改變這種道德情境了。
  針對「養氣」,孟子特別強調「知言養氣」,因為孟子認為「言語」是由心而發,而且最容易影響人的事物,所以我們要破除錯誤的言論,避免這些言論影響心,進而達到能夠養氣的功夫。

  消極層面來說,修養是「寡欲」的功夫。
  孟子強調性善、四端,但他並沒有否定人有動物性。因此,在消極面來說,人如果不節制自己的動物性--也就是追求外物、慾望的本能--就會丟失自己的本心,所以必須要控制自己的慾望,避免丟失本心。

  透過「養氣」和「寡欲」兩大修養功夫,就是實踐「盡心知性,以知天命」的歷程。心有道德判斷的的能力,「盡心」就是發現自己有這樣的能力,透過盡心,就會達到「知性」--知道人的本性是有為善可能的--這是普遍性的知,既然知道人有為善可能,再往下發展就會就會發現,這種善的可能是能夠與萬物相通的,這就是「知天」;最後能夠安於這樣的世界,確立自己的生命價值,達到「立命」的結果。

二、義
  除了性善論外,孟子思想中另一個重要觀念是「義」,循著「義」,則有孟子三辯--仁義之辯、義利之辯、王霸之辯。什麼是「義」?孔子強調以「義」為行禮的準則。義是道德上應然的原則、規範。孟子也同樣承襲這這種觀點,並進一步發展論述。

  第一個「仁義之辯」同樣是跟告子之間的辯論,主要著重在理論上的爭議。
  告子主張「仁內義外」--仁在人的內在,不會隨外物而改變;而義會受到外在條件而改變,告訴我們實踐的方法應該如何變通,所以義不在人的內在,而依附於外在事物。
  孟子不同意這種說法,他主張「仁義皆內」,不管是仁或是義,都是在人的內在;雖然行為表現會改變,但對於道德應然崇敬、尊敬的心情卻不會改變,所以仁義都在人的內在。舉例來說,當某地發生大災難時,社會上往往會積極出錢、出力來幫助救災。雖然大富豪和一般人家捐款的金額不同,卻同樣是有「仁」心,並因「義」而行的。我們不能因為金額較大,就認為富豪比較有義,而一般人就比較無義。

  第二個「義利之辯」和第三個「王霸之辯」則是實踐上的問題。
義利之辯談到,當義(應該做的事)和利(有利益的事)相衝突的時候,應當遵從義而不是遵從利。孟子認為,「義」是普遍性的原則,不會應為外在條件而改變,但「利」是個別性的、會因為人事時地物而有所不同。人不應該為了一時的、特殊性的事件,而改變自己的道德原則--「不可因利害義」。就好比「拾金不昧」的概念一樣,撿到錢交給警察、還給失主是道德上的應然,是「義」;而將金錢占為己有,或是要求失主給予獎勵才歸還,雖然都有利於己,也未必不合乎法,但卻違背了「義」,孟子認為這種行為不可取。

三、政治理想
  同樣以「義」為基礎,「王霸之辯」則是把「義利之辯」拓展到政治社會的範疇上。
孟子認為,霸者固然可以得到龐大的利益,但卻沒有普遍性的原則可依循,所以不會得到民心;而霸者所統治的國家,上從卿、大夫,下至一般老百姓,無一不追求個人利益,便會互相踐踏掠奪,甚至不惜以下犯上。這樣的國家是不會長久,也不可能維持統治政權的。
  相較之下,王者的國家或許不大,但因為把道德原則放在個人利益之前,不求君王的利益、為百姓著想,所以能夠得到民心愛戴,人民也會前來依附。在這種統治下的人民,也會懂得把道德應然放在個人利益前,所以不會造成社會動盪,而會安於自己應當做的事情。
  這種「王道政治」的理想乍看之下很難達成,但孟子認為實際上很簡單,因為這只是把個人層次的「義利之辯」上升到國家統治的「王霸之辯」而已。「言義不言利」的道德實踐,並不是做不到的事,只是大家/君王不去做而已。如果君王有這樣的自覺,願意去做,那麼王道政治就在實踐的路上了。因此孟子說:「王者不王,不違也,非不能也」。

  「王霸之辯」除了把「義利之辯」上升到統治層次,也揭示了孟子的政治理想:以民為本、人德政治。從殷商到周初,政權正當性是從「君權神授」轉向「天命靡常」,而在孟子手上,「天命靡常」又進一步轉為強調「民心」作為政權正當性來源。孟子肯定革命,認為統治者治理不好,百姓可以革命推翻,而且這種推翻不需要由「天」來肯定,而是百姓的行動、民心本身就有正當性的。

  無論從「王霸之辯」或是從「民心/民本」的角度來看,我們都可以看見孟子政治思想上另一個重要的特色--仁德政治。
  儘管「仁」早在孔子的時候就已被提出,但孔子強調的是「仁」的道德意義,認為君王應該要實踐仁德政治;孟子則把這個道德意義,進一步延伸,使「仁」成為客觀的政治設計一環。
  孟子主張統治者要養民(使民富足),然後教民(使民知道德);施政時則要「便民」--使人民了解施政的必要,站在人民的立場,思考、同理人民的喜樂哀悲。透過養民、教民、便民,便能達到仁德政治的要求,使得政權長治久安。

【儒家:荀子】
  先秦儒家另一位代表是荀子,他的理論主要分成三方面:一是天人關係,二是性惡,三是心論。

  首先是天人關係,荀子思想中的「天」是「自然天」,也就是物理性的、沒有意志或人格的天,這點和周初「天好德」的說法大相逕庭。也由於荀子認為天是自然天,所以他的思想中更強調的是「人為」的部分。透過把「天道」和「人道」區分開來,荀子彰顯了人作為道德主體的地位與責任。人不需要去揣測所謂「天意」,因為天沒有意志;人也不需要為了天而努力,因為天不會因人的努力而改變它的運行方式。
  荀子和前述的思想家們不同,他認為人應該「運用天」,透過瞭解天的運行方式,進而達到順應天的運行。至於天(自然)為什麼會地震、為什麼會發生月蝕、為什麼會有四季變化,這個就不是人需要去探討的了。
  或許有人會感到疑惑:荀子這樣的說法,顯然與當時社會「祭天事天」的禮儀有所矛盾,難道荀子認為不需要祭天嗎?對此,他主張「祭天事天」的禮儀,重點不是在天,而是在人--這些禮儀的目的,在於表達人對天地、先祖、君師的敬重,透過儀式來表達敬重,進而達到教化百姓的作用。

  荀子思想的第二個重點是「性惡」,這也是大多數人對荀子最主要的印象。
  荀子所謂的「性」其實和告子接近,他認為人天生就有感官本能、生理慾望,如果任由這些本能慾望發展,就會產生不良的結果。換言之,荀子所謂的「性惡」,其實是就結果而言的惡,而不是天生就有為惡的傾向。
  除此之外,荀子也認為,這種本能慾望是可以靠後天學習來節制、改變的,人有「可學而能,可事而成」的能力,所以應該要以後天的學習努力,來教化先天本性。
  荀子這樣的主張,意味著他認為「道德」必定是來自他律的,不可能自發而成。然而,這種「道德必為他律」的觀點卻會產生很多問題:如果人性只有本能慾望,那教化可能是從哪裡來的?如果人的道德都是學習而來,那第一個有道德、創造禮的人是從哪裡來的?很遺憾的是,從目前留下的文獻看來,荀子並沒有對這些問題給出答案。

  「性惡」思想從個人層面推展到政治層面,就成了「隆禮尊君」的政治思想。
  因為人的道德是從他律而來,所以作為統治者,就應該要強調「禮」的作用--從禮儀規範(形式)開始,逐漸使人學會禮所展現的道德(內涵)。也因為強調禮儀制度,所以荀子認為君王應該要「法後王」,畢竟近代的禮儀規範比較詳盡,也比較貼合當下需要;而早期的禮儀規範比較模糊、和當下需求不同,而且又有佚失的問題等等。
  君王作為「禮治」的主導者、人道理想的實踐者,自然應該受到百姓的尊重,所以荀子強調「尊君」,但這個尊君仍是從尊禮延伸而來的。
  雖然荀子思想後來被其學生發展為法家,但荀子本人並沒有正式說道「法」的地位,仍然是重視人而輕視法的。尊君也不是站在統治者的角度,而是從道德上的崇敬禮的道德內涵,延伸到尊敬實踐、主導這種道德內涵的君王身上。

  荀子思想最後一個重點是「心」。
  孟子強調「心即是性」,是道德主宰的依據,且有價值判斷、認知選擇的能力,是有自覺的「自覺心」;荀子不同於孟子,他認為心是「認知心」,心有認知選擇的能力,但沒有價值判斷、主宰道德的能力,心就像是一面鏡子一樣,映照出外在規範,然後按照外在規範去進行選擇而已。對於荀子來說,心並不是完全自主的,所以他強調「虛壹而靜」,讓心可以清楚地映照外在規範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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